华声在线1月8日讯(通讯员 樊沛然 李斌)1月6日,郴州市资兴市滁口镇社工站联同资兴救助站、滁口民政办、高山村驻村干部、高山村干部对高山村流浪人员黄某进行社会救助,黄某是一位30多岁的后天一级残疾人。在得知黄某在外流浪时,滁口镇动用社会力量在郴州市区内找到他。为他提供了饭菜和水,当要送黄某回家时,黄某却不愿回来。
在得知黄某的意愿后,社工站通过联系其家人、村干部、邻居了解其家庭情况,并做了针对性的对策。对黄某做了针对性的开导,解决其后顾之忧后,并送其回家。

路上坡陡,社工背其回家剪影。樊沛然供图
在回家的途中碰到黄大爷,黄大爷说:“滁口的社工好样的!”
流浪人员作为弱势群体,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是其主要特征,采取及时和有效的措施来保障他们“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和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责编:杨丽娟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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