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华声在线10月20日讯(通讯员 陈健全)“我承诺诚信经营,很乐意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一位商铺经营者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说道。10月20日,新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新华南路、云鹤路、烟霞路、秀峰街等路段走访入户宣传诚信经营理念,与商铺经营者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推动新田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提高经营主体的守信、践约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为增强市民守信意识,助力信用体系建设,新田县文明办、行政审批局、城管局、商务局等部门统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各经营主体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要求各经营主体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一是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二是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三是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四是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五是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六是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七是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八是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者。九是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意将本承诺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
截至目前,该局成立领导小组1个,设置宣传展板6块,宣传横幅10条,签订承诺书200余份,推送诚信经营短信两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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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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